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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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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运作情况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运作情况
项目 | 运作情形 | 与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差异情形及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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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摘要说明 | ||
一、公司是否依据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订定并揭露公司治理实务守则? |
V | 本公司依据「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订定公司治理实务守则并揭露于公司网站上 | 无重大差异,未来将持续配合相关法令研议。 | |
二、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权益 (一) 公司是否订定内部作业程序处理股东建议、疑义、纠纷及诉讼事宜,并依程序实施? (二) 公司是否掌握实际控制公司之主要股东及主要股东之最终控制者名单? (三) 公司是否建立、执行与关系企业间之风险控管及防火墙机制? (四) 公司是否订定内部规范,禁止公司内部人利用市场上未公开信息买卖有价证券? |
V |
(一) 本公司依照公司治理实务守则规定,由发言人负责处理股东之建议或纠纷、疑义、纠纷及诉讼事宜,并协调公司相关单位执行。 (二) 本公司已掌握实际控制公司之主要股东 (三) 本公司已订定集团企业、特定公司及关系人之财务业务作业办法,取得或处分资产管理办法与对子公司监理控制程序等,规范关系企业间往来,以落实风险管控。 (四) 本公司已订定防范内线交易管理程序,并定期向内部人倡导其应遵守之义务,避免任何因信息不对称而获利之行为。 |
无重大差异,未来将持续配合相关法令研议。 | |
三、董事会之组成及职责 (一) 董事会是否就成员组成拟订多元化方针及落实执行? (二) 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三) 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四) 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V |
(一) 根据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在第三章强化董事职能即提及董事会成员组成之多元化相关政策,并且于董事选举办法中规定全面采用候选人提名制度,受理持股超过百分之一以上之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以确保股东权利同时兼顾董事多元性与独立性。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女性占比40%(4位),男性占比60%(6位),比例相当,学经历多元且具备不同专长,包含上市柜公司董事长、企业财务长、劳委会顾问等,有助于监督公司的运作和保护股东之权益,且本公司订定董事进修推行要点,公司董事将经由电子化、多元化、人性化、弹性化之课程设计,促进进修之实质效益。 个别董事落实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情形请见董事会。 (二) 本公司已设置薪资报酬委员会,并自愿设置审计委员会。目前尚无设置其他各类功能性委员会之安排。 (三) 本公司已订定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及其评估方式,每年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四) 本公司每年由审计委员会定期评估签证会计师之独立性,并向董事会报告评估结果,以确保委任签证之会计师事务所并未得知任何存在于该所、及该所联盟所(若适用),与本公司之间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独立性之商业关系或其他事项,且该所及该所其他成员及联盟所成员已遵循中华民国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报第十号对本公司保持独立性。 |
无重大差异,未来将持续配合相关法令研议。 | |
四、上市上柜公司是否配置适任及适当人数之公司治理人员,并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负责公司治理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董事、监察人执行业务所需数据、协助董事、监察人遵循法令、依法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之会议相关事宜、制作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录等)? |
V | 本公司已设立专责单位、公司治理主管与协办人员负责公司治理相关事务。 | 无重大差异,未来将持续配合相关法令研议。 | |
五、公司是否建立与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员工、客户及供货商等)沟通管道,及于公司网站设置利害关系人专区,并妥适响应利害关系人所关切之重要企业社会责任议题? |
V |
(一) 本公司已依GRI准则的要求,针对永续经营之重大议题每年度透过访谈及电子问卷的形式与辨识出之7大类利害关系人进行议合,以了解不同利害关系人对东硕永续经营重大议题的关切与期待,针对这些重大议题的期待的响应以及对应的行动,都已揭露于本公司的年度CSR报告中向董事会及利害关系人说明。 (二) 自2024年起,本公司将在更新的官网上建置永续重大议题电子问卷,以持续的与关心东硕ESG的利害关系人保持互动与收集他们的意见。 |
无重大差异,未来将持续配合相关法令研议。 | |
六、公司是否委任专业股务代办机构办理股东会事务? |
V | 本公司委托兆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务代理部协助办理股东会相关事务。 | 无重大差异,未来将持续配合相关法令研议。 | |
七、信息公开 |
无重大差异,未来将持续配合相关法令研议。 | |||
(一) 公司是否架设网站,揭露财务业务及公司治理信息? |
V |
(一) 本公司已于公司网页揭露投资人相关信息,包含财务信息与公司治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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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公司是否实行其他信息揭露之方式(如架设英文网站、指定专人负责公司信息之搜集及揭露、落实发言人制度、法人说明会过程放置公司网站等)? |
V | (二) 本公司已架设英文网页,以因应国际化潮流,并放置法人说明会过程于公司网页。 | ||
(三) 公司是否于会计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公告并申报年度财务报告,及于规定期限前提早公告并申报第一、二、三季财务报告与各月份营运情形? |
V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于了解公司治理运作情形之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权益、雇员关怀、投资者关系、供货商关系、利害关系人之权利、董事及监察人进修之情形、风险管理政策及风险衡量标准之执行情形、客户政策之执行情形、公司为董事及监察人购买责任保险之情形等)? |
V |
本公司坚信健全的董事会结构与运作,信息透明化,维护股东权益,平等对待股东是公司治理的基础。 (一) 本公司112年已安排董事进行进修课程,相关董事进修情形请见董事会。 (二) 本公司每年皆为本公司董事及经理人购买责任险。并将其责任保险之投保金额、承保范围及保险费等重要内容,提报近期董事会报告。 (三) 风险管理政策及风险衡量之执行情形:本公司有关营运重大政策、投资案、背书保证、资金贷与、银行融资等重大议案皆经适当权责部门评估分析及依董事会决议执行,稽核室亦依风险评估结果拟定其年度稽核计划,并确实执行,以落实监督机制及控管各项风险管理之执行。 (四) 本公司设有投资人/股东/政府/媒体/当地小区/其他专区、客户专区、供货商专区及员工专区之相关信箱,积极处理申诉事件以维护各界权益。 (五) 请参考公司网页下公司治理专区 http://www.goodway.com.tw |
无重大差异,未来将持续配合相关法令研议。 | |
九、请就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发布之公司治理评鉴结果说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优先加强事项与措施。请参考股东会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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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鉴结果 : 本公司于第九届公司治理评鉴结果为所有上柜公司前51%~65%,成绩尚佳,将依据评鉴建议事项之重大性,陆续实行改善措施,以健全公司治理,保障股东权益。 |
公司治理评鉴结果
公布結果 | 东硕百分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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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第三届) | 前20% | 21% - 35% |
106年(第四届) | 前50% | 21% - 35% |
107年(第五届) | 100% | 21% - 35% |
108年(第六届) | 100% | 21% - 35% |
109年(第七届) | 100% | 36% - 50% |
110年(第八届) | 100% | 51% ~ 65% |
111年(第九届) | 100% | 51% ~ 65% |
112年(第十届) | 100% | 51% ~ 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