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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绩效评估

本公司于109年8月12日修订本公司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办法中明订:
- 本公司董事会每年应依据第六条及第八条之评估程序及评估指标执行内部董事会绩效评估。
- 内容包含「董事成员(自我或同侪)自评」、「董事会内部自评」、「功能性委员会内部自评」。
- 本公司董事会绩效评估的执行,应至少每三年由外部专业独立机构或外部专家学者团队执行评估一次。
- 董事会内部及外部绩效评估结果,应于次一年度第一季结束前完成并由统筹之执行单位将资料统一回收后,针对评估指标之评分标准,记录评估结果报告,送交董事会报告检讨、改进。
年度 | 说明 | 内部自评 | 外部评估 |
---|---|---|---|
2023 |
|
112董事会绩效内部自评评估报告 | 董事会绩效外部单位评估报告 |
2022 |
|
111董事会绩效内部自评评估报告 | - |
2021 |
|
110董事会绩效内部自评评估报告 | - |
2020 |
|
109董事会绩效内部自评评估报告 | 董事会绩效外部单位评估报告 |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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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董事会绩效内部自评评估报告 | - |
2018 |
|
董事会绩效评量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