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功能性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之審計委員會成立於105.07.11。
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人數為四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本委員會獨立董事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因故解任,致人數不足前項或章程規定者,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
獨立董事均解任時,本公司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本屆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為自113/6/26至116/6/25。
| 職務 | 姓名 | 主要經(學)歷 | 選任日期 | 性別 | 
|---|---|---|---|---|
| 獨立董事 | 陳德開 | ● 台灣大學會計系 ● 經理、代理發言人 ● 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 | 2024/06/26 | 男 | 
| 獨立董事 | 吳麗蘭 | ● 淡江大學會計系碩士(EMBA) ● 智慧企業管理諮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會計主管暨代理發言人 | 2024/06/26 | 女 | 
| 獨立董事 | 賴永城 | ● 交通大學高階管理所碩士 ● 維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BRIGHTV CONSULTING,Senior Business Consultant and Trainer | 2024/06/26 | 男 | 
| 獨立董事 | 陳建元 | ● 文化大學經濟學研究所 ● 群新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 2024/06/26 | 男 |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 依本公司章程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審核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審核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審核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審核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審核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審核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審核季度財務報告、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 審核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審計委員會之年度工作要點如下:
有關本委員會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或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 審核集團財務長之任用
- 審核季度財務報告、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 審核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 審核民國111年度盈餘分配
- 通過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審核民國111年度自行評估內部控制聲明書
- 審核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及報酬
- 審核投保董事及經理人責任保險
- 審核庫藏股轉讓予員工案
- 審核聯貸案
- 審核GOOD WAY CAYMAN CO., LTD.(本公司100%轉投資子公司)資金貸與案
- 通過GWC Technology Inc.(本公司100%轉投資子公司)資金貸與案
- 通過本公司擬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
- 通過間接投資越南地區案
- 修訂本公司治理之相關規程規則
- 審核民國 113 年度內部稽核計劃案
- 審核民國 113 年度預算案
審計委員會112年度工作重點彙整如下:
審計委員會議事錄
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立於100.10.26。
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人數為三人,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中一人為召集人。
本委員會成員之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因故解任,致人數不足三人者,應自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三個月內召開董事會補行委任;但因獨立董事成員解任且無其他獨立董事者,在公司依規補選獨立董事前,得先委任不具獨立董事資格者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並於獨立董事補選後委任之。
本屆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為自110.08.04至113.08.03。
| 職務 | 姓名 | 主要經(學)歷 | 選任日期 | 性別 | 
|---|---|---|---|---|
| 獨立董事 | 陳德開 | ● 台灣大學會計系 ● 經理、代理發言人 ● 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 | 2024/06/26 | 男 | 
| 獨立董事 | 吳麗蘭 | ● 淡江大學會計系碩士(EMBA) ● 智慧企業管理諮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會計主管暨代理發言人 | 2024/06/26 | 女 | 
| 獨立董事 | 賴永城 | ● 交通大學高階管理所碩士 ● 維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BRIGHTV CONSULTING,Senior Business Consultant and Trainer | 2024/06/26 | 男 | 
| 獨立董事 | 陳建元 | ● 文化大學經濟學研究所 ● 群新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 2024/06/26 | 男 |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年度工作要點如下:
- 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於年報中揭露績效評估標準之內容。
-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依據績效評估標準所得之評估結果,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年報中應揭露董事及經理人之個別績效評估結果,及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與績效評估結果之關聯性及合理性,並於股東會報告。
有關本委員會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或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