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之审计委员会成立于105.07.11。
本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人数为四人,其中一人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应具备会计或财务专长。本委员会独立董事之任期为三年,连选得连任;因故解任,致人数不足前项或章程规定者,应于最近一次股东会补选之。
独立董事均解任时,本公司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股东临时会补选之。
本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113/6/26至116/6/25。
| 职务 | 姓名 | 主要经(学)历 | 选任日期 | 性别 |
|---|---|---|---|---|
| 独立董事 | 陈德开 |
● 台湾大学会计系 ● 经理、代理发言人 ● 三商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
2024/06/26 | 男 |
| 独立董事 | 吴丽兰 |
● 淡江大学会计系硕士(EMBA) ● 智慧企业管理咨询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英属开曼群岛商纳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长、会计主管暨代理发言人 |
2024/06/26 | 女 |
| 独立董事 | 赖永城 |
● 交通大学高阶管理所硕士 ● 维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BRIGHTV CONSULTING,Senior Business Consultant and Trainer |
2024/06/26 | 男 |
| 独立董事 | 陈建元 |
● 文化大学经济学研究所 ● 群新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
2024/06/26 | 男 |
审计委员会运作情形
审计委员会之年度工作要点如下:
- 依本公司章程订定或修正内部控制制度。
- 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审核涉及董事自身利害关系之事项。
- 审核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审核重大之资金贷与、背书或提供保证。
- 审核募集、发行或私募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
- 审核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或报酬。
- 审核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审核季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及半年度财务报告。
- 审核其他公司或主管机关规定之重大事项。
- 依本公司章程规定订定或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资金贷与他人、为他人背书或提供保证之重大财务业务行为之处理程序。
有关本委员会召开情形及每位委员出席率,请参考本公司各年度年报或公开资讯观测站查询。
审计委员会112年度工作重点汇整如下:
- 审核集团财务长之任用
- 审核季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及半年度财务报告
- 审核民国111年度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
- 审核民国111年度盈余分配
- 通过办理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案
- 审核民国111年度自行评估内部控制声明书
- 审核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及报酬
- 审核投保董事及经理人责任保险
- 审核库藏股转让予员工案
- 审核联贷案
- 审核GOOD WAY CAYMAN CO., LTD.(本公司100%转投资子公司)资金贷与案
- 通过GWC Technology Inc.(本公司100%转投资子公司)资金贷与案
- 通过本公司拟发行国内第三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案
- 通过间接投资越南地区案
- 修订本公司治理之相关规程规则
- 审核民国113 年度内部稽核计划案
- 审核民国113 年度预算案
审计委员会议事录
薪资报酬委员会
本公司之薪资报酬委员会成立于100.10.26。
本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人数为三人,由董事会决议委任之,其中一人为召集人。
本委员会成员之任期与委任之董事会届期相同;因故解任,致人数不足三人者,应自事实发生之即日起算三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补行委任;但因独立董事成员解任且无其他独立董事者,在公司依规补选独立董事前,得先委任不具独立董事资格者担任薪资报酬委员会成员,并于独立董事补选后委任之。
本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110.08.04至113.08.03。
| 职务 | 姓名 | 主要经(学)历 | 选任日期 | 性别 |
|---|---|---|---|---|
| 独立董事 | 陈德开 |
● 台湾大学会计系 ● 经理、代理发言人 ● 三商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
2024/06/26 | 男 |
| 独立董事 | 吴丽兰 |
● 淡江大学会计系硕士(EMBA) ● 智慧企业管理咨询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英属开曼群岛商纳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长、会计主管暨代理发言人 |
2024/06/26 | 女 |
| 独立董事 | 赖永城 |
● 交通大学高阶管理所硕士 ● 维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BRIGHTV CONSULTING,Senior Business Consultant and Trainer |
2024/06/26 | 男 |
| 独立董事 | 陈建元 |
● 文化大学经济学研究所 ● 群新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
2024/06/26 | 男 |
薪资报酬委员会之年度工作要点如下:
- 定期检讨本规程并提出修正建议。
- 订定并定期检讨本公司董事及经理人绩效评估标准、年度及长期之绩效目标,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并于年报中揭露绩效评估标准之内容。
- 定期评估本公司董事及经理人之绩效目标达成情形,并依据绩效评估标准所得之评估结果,订定其个别薪资报酬之内容及数额。年报中应揭露董事及经理人之个别绩效评估结果,及个别薪资报酬之内容及数额与绩效评估结果之关联性及合理性,并于股东会报告。
有关本委员会召开情形及每位委员出席率,请参考本公司各年度年报或公开资讯观测站查询。